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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西师范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助学平台 时间: 2026-08-16

一、学校简介

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本硕博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山西省“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山西省高等教育“1331工程”提质增效重点建设院校,山西省高等教育百亿工程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已进入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

学校坚持学科建设龙头地位,立足教师教育主责主业,坚持“文理平衡、师范特色、交叉融合、工科布局”的发展理念,系统推进“7+10+X”学科梯队建设。现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后流动站,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化学学科进入全球ESI前5‰,戏剧与影视学软科排名连续五年全国第6。大力推进科研平台建设,建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3个省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4个山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获批40个“1331工程”项目。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课程学习班的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山西师范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核”,考核合格,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依据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三、接受申请的学科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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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对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五、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线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点击“同等学力申硕”进入“同等学力申硕网络学习及管理平台”(http://sxsf.masterol.cn/)进行在线报名信息登记。

线上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小2寸蓝底证件照片;

5.《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表格下载见相关附件材料)。

注意:申请人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正确,以免影响后续通知,报名学员,报名资料接收邮箱:sxsf@masterol.cn。

(二)材料初审

学校对线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接收申请,申请结果可通过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未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报名申请,将不予接收。

(三)信息注册

完成线上报名并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教育部“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注册与学位申请工作。

(四)现场确认

经过线上报名且通过材料初审及信息注册的申请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照片采集和打印资格审核表等工作。

注意:现场确认环节需采集本人图像信息及报名材料原件审核,为确保信息准确性,请务必亲自到场办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代办,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在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正式备案入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本次申请自动作废。

六、培养方式

采取线下集中授课和线上网络学习平台集中研修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完成课程水平认定、全国统考、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等环节的学习任务。

(一)课程水平认定

1.资格审核通过,确定开班时间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考核方式等参考我校相应专业的全日制学硕研究生培养方案。

2.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山西师范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课程学习考核,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全国统考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由国家统一组织。统考报名时间在当年3月,考试时间一般在当年5月的第三周周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学科综合(部分专业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两科目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

2.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核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学位论文

自通过我校课程学习考核以及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之日起,申请人需在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

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授予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完成相应专业学习计划,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答辩通过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山西师范大学相关规定,申请授予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

七、学费缴纳

1.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分阶段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8000元/人;第二阶段论文与学位授予阶段8000元/人。

2.学费缴纳方式:申请人须按照学校收费批次,在山西师范大学财务缴费平台完成学费缴纳;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收学费。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学习,导致无法继续学业的,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已缴学费不予退还。

2.学生自愿选择参与的各类校外培训、考试辅导等第三方服务,均属于个人行为,相关费用、服务质量及法律责任均由学生与服务提供方自行协商承担,与我校无关。

3.同等学力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统招研究生待遇,无我校研究生学籍,不享受助学金,不参与评奖评优。

4.同等学力人员获得硕士学位,仅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达到所获学位的水平,不涉及学历。学校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学历证明材料。

5.本简章解释权归山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所有,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九、招生咨询

1.联系方式:南老师0351-2051321/2051315 联系电话:19935197630

2.报名资料接收邮箱:sxsf@masterol.cn

3.线下报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339号山西师范大学北校区4号办公楼118室

热烈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到我校学习!